为方便群众信访举报,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日前,陕西省纪委下发《关于在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的意见》,在全省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。
这项制度要求,各县区在开展工作中,要配置专门工作用车,定期在乡村巡回接访,受理信访举报;在县级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开设“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” 举报专区和信访举报电子邮箱;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“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”窗口,定期接访;在乡镇(街办)、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“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”信箱。实行这项制度主要任务有3项,宣传政策法规,受理信访举报,同时对案情单一、线索清楚、亟待查明、易查易结的信访举报问题,进行迅速查办。
这项制度将坚持首问负责制,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人员为第一责任人。对举报问题实施归口办理,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,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有关规定处理,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,要向群众作出解释,引导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,将严格保密纪律,切实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。
近年来,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推行了14项创新制度,形成了反腐倡廉“制度群”。